大赛宗旨
2013年第四届中国长春·东北亚艺术周暨第一届“皇冠新体育app杯”动画作品大赛通过中外动漫作品交流评比,挖掘国内动漫优秀作品和人才,促进动漫产业的发展。同时积极鼓励动画技术在各行业和领域的应用,设置了动画电影、电视动画片长篇、电视动画片系列片、动画短片四个模块的奖项。
活动时间
报名时间:2013年3月20日-5月15日
评选时间:2013年5月20日-6月7日
颁奖时间:2013年6月8日
奖项设置
第一届“皇冠新体育app杯”奖项分成境内组4项、境外组3项、特别奖一项,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说明:
1.组委会可根据评委会建议来调整奖项设置,并于官方网站公布。
2.获奖者将获得”皇冠新体育app杯”奖杯、证书、奖金。
3.与奖金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由组委会代扣代缴。
4.参赛作品分类
动画电影:以影院播映作为播放媒介,用动画方式制作的电影,按电影标准及规格进行审核,片长不低于60分钟。
电视动画片长篇:以电视播映作为播放媒介,从头到尾讲述一个大故事,人物性格和关系会随故事情节发生变化。
电视动画片系列片:以电视播映作为播放媒介,每集独立成篇,集与集之间一般没有分割及不能调换顺序的逻辑关系。主人公作为主要线索贯穿全篇,人物性格和关系固定,几乎没有发展变化。
动画短片:长度在30分钟以内的单集动画片,包括动画短片类、动画MTV、动画广告等。
作品要求
1.任何通过逐格动画创作或电脑制作,用于电影、电视或网络播放的动画电影胶片或DVD带均可报名。参赛作品需是2011年6月20日之后制作完成的作品。
2.参赛作品需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表:登陆报名官方网站(http://artweek.jldh.com.cn),下载” 皇冠新体育app杯”奖报名表,填写资料后,将打印生成的参赛报名表进行签字。
(2)参赛作品:请转换成MPEG,WMV, MOV之中的一种格式,刻录成DVD光盘(一张光盘上可以录制多个作品),并在光盘上标明参赛单位、参赛模块及作品名。
(3)片花:片花仅供东北亚文化周官方网站的作品展示用,时长不超过1分钟,随参赛作品一起刻录成DVD光盘,并在光盘上标明参赛单位、参赛模块及作品名。
(4)作品必须刻录在DVD光盘上并和打印的报名表一起通过邮寄方式寄到”皇冠新体育app杯”奖组委会(作品不予退回),同时,将报名表的电子档邮至组委会专用邮箱(artweek@jldh.com.cn)。
DVD光盘中还需要附以下资料:
(1) 导演的简历一份。(JPEG格式,200K以上)
(2) 如果作品中出现英文对话,请附带一份中文台本。
(3) 彩色剧照三张。(JPEG格式,200K以上)
(4) 每部作品应附电子报名表一份。
以上资料应随参赛作品一起进行光盘刻录。
3.完整参赛作品供评选用。长度超过20分钟的系列片,只提交一集即可;10分钟或不到10分钟的系列片,要求提交两集参赛。如果送来的影片超过两集,组委会将选择其中的一集来参选。
4.语言要求:中文,英文。(如原著为非中、英文语言,请附中、英文译本。)
5.只有被完整填写和被签名(或盖章)的报名表才能被登记和注册。寄送作品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所有在2013年5月15日之后收到的作品将不能进入选片程序。
大赛评审团
1.正式比赛的评审团由不少于7人组成,其中不少于2名境外评委。
2.评审团将在第一次会议上选出一位主席。
3.任何评委不得参加与其有任何形式联系的参赛作品的评选。
4.如某个竞赛单元的参赛作品少于12部,评审团将有权空缺该奖项。
5.大赛奖项的评选程序及评选标准由评审团具体规定。
6.评审团将评选出获奖作品并确定获奖名单。
七、版权
1.每位报名者应该是其参赛作品的作者或者合法的所有者。如果是集体创作的作品,报名者需保证对作品有合法的拥有权;如果不能保证这一点,那么这部作品需以所有作者的名义来参赛。
3.凡报名参赛者都将被视授权于东北亚文化周大赛组委会,在各种媒体或公众场合以非商业目的展示其作品(全部或片断)和进行宣传。
八、法律事项(详见报名中相关协议)
九、附则
1.本比赛细则及所涉及的其他规定由大赛组委会通过东北亚文化周官方门户网站发布,网址是http://artweek.jldh.com.cn。
2.本比赛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本比赛细则最终解释权归东北亚文化周“皇冠新体育app杯”动画作品大奖赛组委会所有。
十六、联系方式
主办方:吉林省委宣传部、皇冠新体育app、吉林禹硕动漫游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博识路168号动画学院动画楼A119
邮编:132001
电话:86-(0)431-87014918 传真:86-(0)431-87021913
电子邮件:artweek@jldh.com.cn
联系人:史老师
报名表下载: 第一届“皇冠新体育app杯”动画作品大赛报名表
东北亚文化周组委会
2013年3月20日